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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支撑着这个男人一直写作
英国伟大的人道主义作家、新闻记者、社会评论家。他一生颠沛流离,但始终以敏锐的洞察力和犀利的文笔记录着他所生活的时代,致力于维护人类自由和尊严,揭露、鞭笞专制和极权主义,并提出了超越时代的预言,因此他被尊称为“一代人的冷峻良知”。
《我为什么写作》
在我很小的时候,大概五六岁时,我就知道自己长大后会是作家。大概在十七岁到二十四岁之间,我试着摆脱这种想法,不过我能意识到那样做是在违反自己的本性,自己迟早还是会坐下来写书。
我在家中三个孩子里排行老二,但是与哥哥和弟弟都相差五岁,而且我在八岁前很少见到父亲。因为这种种原因,我多少有些孤单,很快便养成了难相处的习性,因此在上学时始终不受欢迎。我也有了孤单孩子的那种习惯,开始编造故事,并且和假想的人物对话。我想,从最初开始,我的文学抱负就融合了孤单和自卑感。我知道自己有文字天赋,有能力直面令人不快的事实;我觉得这些能力创造了一个私人世界,我能在其中逃避日常生活中的失败。但是,我在童年和少年时期所写的严肃作品——有严肃意图的作品——加起来还不到六页。我在四五岁时写了第一首诗歌,母亲按我口述将其记了下来。我已经想不起那首诗的内容,只记得那是一首关于老虎的诗,那只老虎长着“椅子般的牙齿”——相当不错的措辞,不过我觉得这首诗算是剽窃威廉·布莱克的《老虎》。
在我十一岁时,第一次世界大战正好爆发,我当时写了一首爱国诗,发表在了当地报纸上。两年后,在赫伯特·基奇纳[1]去世时,我又在当地报纸上发表了一首诗。随着年岁渐长,我也不时写一些乔治时代风格的劣质诗歌,而且常常都是未完成的“自然诗”。我也尝试写过一篇短篇小说,结果却糟糕透顶。这些便是那些年我写在纸上的所有准严肃作品。
但是,在这几年时间里,我确实在某种意义上参与了文学活动。首先是那种命题文章,我写得很快也很轻松,却无法从中感受到多少乐趣。学习之余,我还写了一些应景的韵文和半滑稽的诗歌。我写这类东西的速度现在看来快得惊人;十四岁时,我只花一个星期,就模仿阿里斯托芬写了一整部押韵的戏剧。我还协助编辑了几份校园杂志,既有印刷版,也有手抄版。这些杂志是你能想象到的最差劲的滑稽之作,与现在最廉价的报刊杂志相比,我在它们身上花费的精力要少很多。但与此同时,在至少十五年的时间里,我还进行着迥然不同的文学练习,那就是持续编写着关于自己的“故事”,就像是在脑海中写日记。
我相信这是一种儿童和青少年都有的习惯。我在很小时,就常常想象自己是罗宾汉之类的人物,设想自己是精彩的探险故事中的主人公;不过,我的“故事”很快便不再是简单的自恋,而越来越多地简单描绘我所做和所见的事情。偶尔会有那么几分钟,我会在脑海中构想这样的句子:“他推开门走进房间。一束昏黄的阳光,透过细棉布窗帘,斜射在桌子上,桌上一盒半开的火柴放在墨水壶旁边。他右手插在口袋里走到了窗前。下面的街上,一只玳瑁猫正在追逐一片枯叶。”这种习惯持续到我二十五岁左右,贯穿了我还未从事文学活动的岁月。虽然我必须寻找适当的词语,也确实努力寻找过,但我写这些描述性的文字,似乎并非本意,而是受到了外力的驱使。我想,这些“故事”应该反映我在不同年龄段所崇拜的不同作家的风格,不过我记得它们总是有着过度的细节描写。
大约在十六岁时,我突然发现了词语本身的乐趣,也就是它们的发音和联想。下面这两句摘自《失乐园》:
所以他忍受着艰难困苦
前行:忍受着艰难困苦。
现在看来,这两句并非特别精彩,但在当时却让我的脊背一阵颤栗,而且原文将“he”拼写成“hee”,更让人感到愉悦。至于描写事物的必要性,我当时也已全部明白。因此,如果说我当时打算写书的话,我已经明白自己想要写哪种书。我想写那种有着悲伤结局的大部头自然主义小说,其中要充满细致的描写和生动的比喻,而且通篇都是辞藻华丽的段落,用词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追求音韵的效果。我的首部小说《缅甸岁月》正属此类。这本书写于我三十岁那年,但是构思却要早得多。
之所以介绍这些背景信息,是因为我觉得如果对作家的早年经历一无所知,读者就不可能理解作家的动机。作家的写作主题由他所处的年代决定——至少在我们这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是这样——但作家在开始写作之前,就已经有了一种永远无法完全摆脱的情感态度。无疑,作家有责任磨练性情,避免陷入某种不成熟的状态或某种反常的情绪;但如若完全摆脱早期所受的影响,就会扼杀自己的写作冲动。撇开谋生的需要不说,我认为作家的写作动机,至少说写作散文的动机有四大方面。每个作家都多少有着这四个写作动机;作家所处的环境不同,这四个动机的比重也有所不同。这四个动机是:
一、纯粹的自我主义。渴望显得聪明,渴望被人谈论,渴望死后被人铭记,渴望报复那些在你童年时冷落过你的成年人,等等。说这不是写作动机就是虚伪。这是个很强的写作动机。作家在这点上和科学家、艺术家、政治家、律师、军人、成功商人——简而言之,所有上层人士——一样。绝大多数人并不十分自私。他们在三十来岁过后便几乎完全抛弃了个人意识,开始主要为别人而活,或者只是被压抑在苦差之下。不过,也有少数人天资聪慧且固执己见,下定决心要为自己活到最后,作家就属于这类人。应该这样说,严肃作家整体而言比新闻工作者更自负,更以自我为中心,尽管他们不那么在意金钱。
二、审美热情。对外部世界的美的感知力,或者对词语和正确词语组合之美的感知力;由音律带来的冲击、优美文章的铿锵有力,或优秀故事的节奏清晰所带来的愉悦;分享有价值且不容错过的经历的冲动。审美动机在许多作家身上微乎其微,但即使是写小册子或教科书的作家,也有各自偏爱的词语或短语,这种偏爱并没有功利性的目的。他们或许还对印刷排版、页边距等有强烈的感觉。只要是层次高于铁路指南的书,都会受到审美因素的影响。
三、述史冲动。渴望看见事物的真实面目,渴望发现并为后人记录真相。
四、政治目的。这里的“政治”是最为广义的政治。渴望推动世界向某个方向发展,渴望改变别人对理想社会的看法。同样,所有书都会受到政治立场的影响。艺术应当与政治无关的说法,本身就是一种政治观点。
我们可以发现,这些动机必定会相互冲突,而且定会因时因人而异。从本性来看——把“本性”理解为人刚成年时的状态——在我身上前三种写作动机多于最后一种。若是生活在和平年代,我或许会写词藻华丽或纯描述性的书,或许会对自己的政治信仰懵然无知。而实际上,我被迫在某种意义上成了写作宣传小册子的人。首先,我在一份不适合自己的工作(驻缅甸的印度皇家警察)上浪费了五年,后来又经历了贫困和失败感。这深化了我天生对权力的憎恨,也让我初次充分意识到工人阶级的存在,而且在缅甸的工作也让我对帝国主义的本质有所了解,但这些经历还不足以让我有明确的政治取向。后来,希特勒上台,西班牙内战爆发。到了1935年底,我仍然没有明确的抉择。记得我在当时写过一首小诗,表达了我的两难:
两百年之前的我或许是幸福的牧师宣扬着永恒的命运看着我的胡桃树成长;哎!我生在邪恶的时代错过了那惬意的港湾,因为我嘴上长出来胡子而牧师们全都把胡子刮光。后来的日子还不错,我们都那么容易满足;我们将混乱的思绪哄入梦乡,让它们睡在树的怀抱里。无知的我们敢于拥有那些我们现在掩饰的欢乐;苹果枝上的金翅鸟能让我的敌人颤抖。然而姑娘的肚子、杏子、浓荫下小溪中的拟鲤、马匹、黎明时飞翔的野鸭,全都是美梦一场。无法再做梦的我们,伤害或掩饰着那些欢乐;马匹都由铬钢制成,小胖男人骑着它们驰骋。我是从不翻身的蠕虫,是没有妻妾的阉人;我在牧师和政委之间,像尤金·阿拉姆那样前行。政委在为我算命,收音机正放着广播,可是牧师许诺我一辆奥斯丁七型车,因为马彩经纪人从不赖账。我梦到自己住在大理石宅邸中,醒来后发现果真如此;我不是为这样的时代而生,史密斯呢?琼斯呢?你呢?
发生在1936年至1937年间的西班牙战争和其他事件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影响,此后我便清楚了自己的立场。我在1936年后写下的严肃作品,每一行都在直接或间接地反对极权主义,支持我心目中的民主社会主义。我觉得,在如今这种时期,那种认为我们在写作时可以避开这些话题的想法纯属谬论。所有人都在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写这些话题。这只是一个支持哪一方和采用何种方法的问题。我们越清楚自己的政治立场,就越有可能在参与政治的同时坚持自己审美和思想上的正直。
我在过去十年来最想做的就是让政治写作成为艺术。我写作的出发点,永远都是一种党派意识,一种不公正感。坐下来写书时,我并不会对自己说“我要创作一部艺术作品”。我之所以写书,是因为我想揭穿谎言,想让人们关注某些事实,而且我最初是想要表达自己的观点。不过,如果写作不同时是一种审美体验的话,我就无法写书,甚至无法为杂志写长篇报道。如果有心细读我的作品,你就会发现,即便在纯粹的宣传中,也包含着许多在全职政治家眼里不切题的内容。我不能,也不想完全抛弃自己在童年时形成的世界观。只要我还活在世上,我就会对散文体深有感触,就会热爱地球上的万物,就会在坚实的物体和无用的信息中自得其乐。我无需压抑自己的这一面。时代迫使我们参与到公共的非个体活动中,而我需要做的,是将 50 30588 50 15534 0 0 2279 0 0:00:13 0:00:06 0:00:07 2711己内心深处的好恶与这些活动调和到一起。
这并非易事,其中涉及结构问题、语言问题,还有全新形式的真实性问题。我来举例说明其中的困难。我那本关于西班牙战争的《向加泰罗尼亚致敬》,自然是一本直白的政治性作品,但我在写这本书时,大体上保持着超然的态度和对形式的关注。在这本书中,我努力讲述全部事实,同时不违背自己的文学本能。但是,这本书里有很长的一章,全是我从报纸上引用的文字,用来为那些被指暗中勾结佛朗哥的托派人士辩护。很明显,这种在一两年后就会无法吸引普通读者的章节,肯定会毁掉整本书。有位我所敬重的批评家曾就这章内容批评过我。“为什么要用这种东西?”他说,“本来是部优秀作品,却被你弄成了新闻报道。”他说得没错,但是我别无选择。我恰好知道有无辜的人遭到了虚假指控,但这在英国很少有人知道。如果我不曾愤慨,那么我就永远都写不出这本书。
这个问题总是变换着形式反复出现。语言问题更为微妙,讨论起来也颇费时间。我只能说,最近几年来我尝试让自己的文字多些精确,少些描绘。我发现,当你已经将一种写作风格演绎到至善至美,那么这种风格就已经不再适合你。我在写《动物农场》时,首次有意识地尝试将政治目的与艺术目的结合。现在我已经有七年没有写过小说了,但还是希望很快能再写一本。它注定会失败,所有作品都会失败,但是我十分清楚自己想要写一本什么样的小说。
回头看看上面的内容,我好像是在说我写作的动机完全是因为热心公众事务。我不想在最后给读者留下那样的印象。所有作家都自负、自私而且懒惰;他们写作的根本动机还是个谜。写书是场可怕的斗争,让人筋疲力尽,就像一场漫长而痛苦的大病。若不是受到某个既无法抗拒,又无法理解的魔鬼驱使,没有人会做这样的事。我们知道,这种魔鬼无异于婴儿那种为引起注意而哭闹的本能。而且,如果不持续地努力抹去自己的个性,作家就写不出值得阅读的东西。好文章就像窗户玻璃。我不能确定地说我的哪些写作动机最强烈,但是我知道哪些值得追寻。回顾自己的全部作品时,我发现在缺乏政治意图的时候,我写下的都是些没有生命力的书,都是些词藻华丽的段落、毫无意义的句子、矫揉造作的形容词和连篇的谎言。
文章摘自《奥威尔散文集》
书中散文时间跨度近二十年,几乎涵盖了他的整个写作生涯,展现了完美无缺的风格。在其写作生涯早期,风格趋向于描写和叙述,这些都是基于他所经历过的战争和贫困,如《绞刑》《猎象记》等,而越往后,他的文章就越趋向于议论,如《诗与麦克风》,以及对作家和作品的评论。
在这些众多作家难以企及的文章中,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对极权政治的抨击、对底层人民的同情,我们还能感受到他那锋利的笔触、火热的思想,以及生动的语言。